COVID-19買賣房子合約可能造成的問題
- ROGER LAN
- Jan 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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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不確定因素在病毒大流行的期間會造成在履行合約的時候發生許多問題,不能不注意
1.房地產合同的履行時間可能會不確定。
2.房子檢查或評估可能會無法進入建築物而受到阻礙。
3.重新分配土地,使用許可證,開發計劃和其他土地使用要求可能會因地方或州政府當局的關閉而延遲。
4.貸款可能會延遲發放貸款或者可能會因某種原因需重新評估
5.儘管產權公司會盡力而為,但產權服務人員進入辦公室的機會有限,可能會阻礙產權檢查。
因此,房地產合同各方應密切注意合同中的時間表以及相關的通知和履約條款。 大多數房地產合同都包含“時間至關重要”的規定,這意味著合同中要求的行動必須在合同規定的日期之前執行,否則未能及時履行合同的一方將被視為違約。 這可能導致喪失購買的權利,沒收押金或其他違約賠償。
為了管理這些風險,我們建議合同中包含一項特定條款,該條款允許在COVID-19危機造成的延誤情況下延長時間。 任何此類延期的性質和期限將取決於每筆交易的情況,但最好將其提前納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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